已公開內容鏈接 | 運輸煤炭、垃圾,、渣土,、砂石,、土方,、灰漿等散裝,、流體物料的車輛,,未采取密閉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遺撒的處罰 |
所屬領域 | 城市綜合執(zhí)法 | ||
一級事項 | 市容環(huán)境衛(wèi)生管理 | 二級事項 | 運輸煤炭、垃圾,、渣土,、砂石、土方,、灰漿等散裝,、流體物料的車輛,未采取密閉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遺撒的處罰 |
公開時限 |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| 公開方式 | 主動 |
公開依據 | 《城市市容和環(huán)境衛(wèi)生管理條例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》《湖南省城市綜合管理條例》 | ||
公開主體 | 衡山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(zhí)法局 | ||
公開層級 | 縣級 | 公開渠道和載體 | [] |